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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区“双包双促”系列扶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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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1 16:15:1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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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1日下午,文登区“双包双促”系列扶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厅举行。为了鼓励支持企业大发展、争一流,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文登区接续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并对去年实施的部分扶持政策进一步修订完善。为了让广大企业和各类市场主体充分了解这些扶持政策,加快发展、再攀高峰,享受到政策红利,发布会邀请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邢利明同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建超同志,区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于进军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利同志分别解读系列扶持政策中的相关扶持意见。

发展和改革局邢利明局长解读《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扶持意见》

    一是增加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特色小镇等试点示范的扶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是国家积极倡导的产业发展方向,该政策鼓励企业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服务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占领发展先机快速发展,对获批国家级、省级试点的分别扶持50万元、30万元,两业融合发展突出的企业集团将因此受益;服务业特色小镇有利于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快产业提档升级,对快速提升我区特色品牌知名度具有重要意义,特色的小镇获批后将获得30万元的扶持。
    二是鼓励文化业态集聚发展。这一条款是为加快打造文化业态集聚区设立的,同一商业集聚区内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文学艺术创作、艺术品交流展览等有益于文旅产业健康发展的文化业态数量达到30家,占比超过三分之一,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的,每年按有效使用面积70元/平方米给予资金扶持。纳入认定的业态包括区文联下属文艺家协会及其会员,开展文化传播和文学艺术创作的办公场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版)中“创作表演服务”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类、艺术品拍卖及销售类等文化核心领域。
    三是支持打造文化和旅游发展示范(试点)。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示范的项目或单位,给予20万元、5万元资金扶持。这一条款的目的是支持我区进一步培育壮大文化旅游市场主体,鼓励创建示范镇、示范村及文旅项目、特色街区等,增强文旅企业参与文化旅游小镇、乡村旅游重点村、村庄景区化、康养旅游基地、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等创建的积极性,打造示范样板,对创建成功的给予资金扶持,推动山东省《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地落实,打造文旅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四是加大对市场主体的培育力度。适当提高对新纳统服务业企业的扶持门槛,主要考虑鼓励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不断培育壮大骨干龙头企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最高给予20万元的扶持;同时增加对新创办服务业企业且当年实现纳统的扶持,目的是鼓励区内服务业企业跨越式高速发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这一条政策对高质量快速增长的服务业企业具有较强的引领作用,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20万元的扶持。

工业和信息化局王建超局长解读《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

    《意见》共分为三大部分和一个附件:
    第一部分是适用范围,扶持范围是在我区办理了工商注册、并在我区纳税的工业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第二部分是扶持方向和标准。包含鼓励企业冲击新目标、做优做强、智能化改造、绿色发展、工业互联网建设、小微企业升规纳统、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软件服务产业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上市挂牌等十个方面,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结合省市相关政策,对政策支持重点和标准进行了调整。比如:新增了对冲击新目标行动后备库企业的奖励,规定“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10%(含)至20%的,给予10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超过20%(含)的,给予20万元奖励。在保留智能化技改扶持的基础上,又新增了鼓励软件服务业发展的奖励,更好地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
    第三部分是附则。明确了认定期限、文件的有效期和文件的解释部门。
    附件为《意见》的认定要求及流程。明确了享受政策单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和认定部门,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真正发挥财政奖补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科学技术局于进军局长解读《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

    扶持对象包括:在我区注册登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意见的扶持内容主要包括对院士工作站、科技孵化载体创建、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产学研合作创新、科学奖、研发投入等方面,一共配套了5条具体的扶持措施。
    第1条提出对首次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满足规定的专利条件扶持3万元。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扶持,二者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这与〔2020〕1号文中对应内容一致。
    第2条提出对政策有效期内通过备案的院士工作站,最高扶持30万元;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扶持;备案为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扶持。与〔2020〕1号文相比,本条根据区财政局要求增加了绩效评价的程序,对此类项目是否支持,最终支持金额为多少,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
    第3条提出了对各类科学奖的补助条款,跨度为5万元至200万元不等。内容与〔2020〕1号文对应条款一致。
    第4条提出了对产学研合作的扶持,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按不超过技术合同交易额3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扶持不超过20万元。内容与〔2020〕1号文对应条款一致。
    第5条提出对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较上年度增加且占当年销售收入3%(含)以上的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的5%给予扶持。

市场监督管理局王永利局长解读《关于推进实施品牌战略的扶持意见》

    一是按照上级已有相应奖励政策,本级不再重复奖励的原则,删除了对中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威海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个人和通过“泰山品质”认证单位的奖励。
    二是鉴于团体标准制定门槛较低、标准发布后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情况,删除了对主持制定并发布实施团体标准单位的资助。
    三是增加了知识产权的扶持内容。这项奖励条款原先放在科技局主持制定的《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中,因专利管理职能已由科技局划转到市场监管局,所以这次修订一就调整到《品牌战略的扶持意见》中。同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大对高价值专利的扶持力度”要求,增加了对“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单位”的扶持。
    其他奖励条款没有变化。品牌建设方面,继续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中国地理标志商标、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称号、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中华老字号、山东老字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的单位,给予奖励;质量基础建设方面,继续对利用企业自有实验室申请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的单位,给予奖励;标准化建设方面,继续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化项目,引进或取得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注册专家、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的单位,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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