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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协杯”文登市第三届钓鱼大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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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0 12:49: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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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协杯”文登市第三届钓鱼大赛通知



为丰富我市群众文化生活,普及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决定举办《钓协杯》文登市第三届钓鱼比赛。

一、主办单位:文登市体育总会

二、协办单位:文登市钓鱼协会  

三、媒体支持:威海晚报、文登电视台、文登大众报社、文登之窗网站、文登摄影家协会  

四、竞赛时间:2011年11月5上午7时,赛时:150分钟

五、竞赛地点:文登市抱龙河花园文化路东。

六、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9日—11月3日.  报名地点:本市各大渔具店。

七、咨询电话:13356805758   13370050588    15606309310

  八、竞赛规则:
  第一条:本规则适用野钓水域的钓鱼比赛,每名运动员只限用一支鱼竿(长度不超过4.5米的手杆),2只无倒刺鱼钩,钓线长度不超过杆长20厘米。
  第二条:钓位以抽签确定,不可任意调换钓位。钓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换,钓场钓位为各钓位号的正前方水域,运动员钓位间距不少于1.5米,钓域不得超过两钓位之间的延长线。
  第三条:比赛开始信号,由总裁判长发出。比赛开始信号发出前,运动员使用的竿、钩、饵等钓具一律不准下水。
  第四条:运动员的钓具、钓饵一律自备。不准使用锚钩、连体钩和有毒鱼饵。
  第五条:不准使用手抛或抛饵器打窝。
  第六条:运动员的垂钓点是钓位号正前方的规定范围。如钓上大鱼,鱼可越位,运动员不许越位。发现故意妨碍他人垂钓者,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
  第七条:运动员一律自钓自取,独立操作。不准互相帮助和共用一个盛鱼器。
  第八条: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运动员应立即收竿,鱼护一律不得移动或提出水面,在原地等候裁判员记录成绩。在比赛结束信号发出的同时,如钩上有鱼,允许在2分钟内抄取入护,过时不计成绩。
  第九条:比赛不得用钓竿击水和大声喧哗,妨碍他人。
  第十条:规定时间内迟到的,允许参加比赛,但损失时间不予补偿。
  第十一条:保护环境垃圾不得遗留在地上,比赛开始后一旦发现有垃圾物品, 按钓位罚该选手取消评奖资格,钓位不好判断者(两人之间),则这两位选手同时取消。
  第十二条:规定与处罚对违反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一)警告:运动员无意的犯规或对本人和他人比赛成绩未造成影响的。
  (二)扣分 :运动员通过犯规对本人或他人比赛成绩造成轻微影响者,第一次扣该场比赛成绩的20%,第二次扣40%,第三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
  (三)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有意犯规并对本人或他人比赛成绩造成严重影响.
(四)取消比赛资格:运动员作弊、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故意投放有毒有害刺激性鱼饵、故意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者。注:按照总重量计成绩,干鱼、死鱼不计成绩。

九、奖项设置:
1、第一名:奖励价值4000元的高级钓具一套,奖牌。
  2、第二名:奖励价值1000元的钓具一套,奖牌。
  3、第三名:奖励价值500元的钓具一套,奖牌。
  4、第四至第十名:奖励价值200元的钓具。
  5、第十至第三十名:各奖高级水库钓鱼浮漂一套。
6、特别奖:1名,价值500元的钓具一套。

  十、参赛方法:
1、年龄在18—65周岁本市居住的钓鱼爱好者,身体健康(不接受患有影响比赛的疾病的选手报名),性别不限、均可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共计200名,额满为止。
2、报名费用:30元/人(参赛选手可获得钓鱼帽一顶,赛时必须携带,渔获不可带走)。
3、参赛选手须携带详细填写比赛人员报名登记表。

十一、郑重声明: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应遵守比赛规则,不得隐瞒身体健康状况,对于活动中因个人原因和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事故伤害,主办方不负责法律、经济、医疗和任何责任。


  本次大赛裁判员全部由文登市体育总会专职裁判员担任,确保公平、公正。


                          本次大赛解释权归文登市钓鱼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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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0 19:06:40 | 只看该作者
顶了,可惜不能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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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0 20:10:40 | 只看该作者
好,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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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3 08:22:03 | 只看该作者
参加那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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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1-3 21:30:33 | 只看该作者
    2011年文登市第三届钓鱼比赛通知
    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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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11-12-13 04:26:14 | 只看该作者
    也是支持,我代表大家顶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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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11-12-22 05:56: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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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想想,确实有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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