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区法院依法对一起虚假诉讼案件参与人做出了拘留15日,罚款5万元的处罚,并将其违法行为相关材料移交公安机关。
为防范个别当事人恶意串通提起虚假诉讼,坚决打击扰乱正常诉讼秩序的恶劣行为,近年来,区法院积极研究对策,从六方面入手,加大了对虚假诉讼案件的防范、排查和打击力度,依法查处11件虚假诉讼案件,对8名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虚假诉讼参与人依法了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在立案程序,增设虚假诉讼立案警示,引导诚信诉讼。目前,法院机关立案庭及5处基层法庭的立案窗口均设置警示宣传标识,立案材料中也有相关告知,列明虚假诉讼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努力在立案环节打消一些当事人获取不当利益的念头。
进入审判执行程序后,区法院又实行“三环连扣”制。对疑似虚假诉讼案件,实行关联案件提示,立案人员必须通过“审判业务管理系统”查询当事人是否有其他案件,尽可能全面掌握当事人和案件标的的诉讼记录,并在卷宗中注明,以提醒案件承办人审查。同时,强化法官识别虚假案件的责任心,对双方无任何异议、容易调解的案件,特别是民间借贷、离婚析产、以物抵债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的案件等,加大证据审查力度,防止被误导而作出错误裁判。
进入执行程序后,注重执行异议审查。执行法官对给付房产、车辆等涉重大利益的财产权属类案件,严格审查债权或物权来源是否合法、真实,并通过预先公示执行等形式,收集执行异议,严把案件的执行关口。在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等案件中,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涉及虚假诉讼的,及时予以纠正,保护案外人诉权和实体权利。
在此基础上,区法院还对确认的虚假案件行为人坚决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尤其对协助当事人提起或参与制造虚假诉讼的律师,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反馈建议予以严厉惩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将虚假诉讼参与人列入失信人名单。(时红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