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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我区对符合条件的养猪户发放100万元的补贴奖励资金,支持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保险、饲草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支出。 据了解,此次发放的100万元资金属于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旨在进一步调动地方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流通,确保群众“菜篮子”安全。此次,区财政局与区畜牧局共同拟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养猪户进行相关材料的申报,目前,该项资金已全部发放完毕。 (张 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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