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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区法院执行法官在多次敦促被执行人吴某履行义务未果的情况下,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发起查询,几分钟后,系统反馈被执行人在某银行账户有存款,承办法官立即通过系统发出冻结指令,银行很快反馈该账户已完成冻结。随后,法官利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反馈的信息,对吴某银行账户中的6万元存款进行司法扣划,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据了解,自2015年以来,区法院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和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增强利用科技手段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能力。法院成立了查控小组,设置了专门的网络执行查控操作室,确定6名专职查控人员,专门配置了6台专用计算机分别用于查询、签章和审批,确保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也保证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案件执行中,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的网络查控系统,不用“登门临柜”就可通过网络信息手段掌握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车辆、证券、互联网银行等信息,让“老赖”的金融资产无处遁形。自建立执行专网查控系统以来,对被执行人申请查询总数达1.86亿条,查询案件数10001件,实际冻结金额1.78亿元。(时红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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