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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12-30 07:16: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生活圈制作
高村镇某村村民王某在石泽线路边叫卖自己捕获的野鸡和野兔。警方发现后,依法没收了其违法销售的野生动物。12月26日,文登市森林公安局对王某处以2000元的罚款。






这王某回家得怎么撅这帮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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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3-12-30 08:17:20
没收干什么去了??是不是被他们那帮人自己吃了呀~~~要不会做怎么样的处理呢??埋了???扔了???还是放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一群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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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3-12-30 08:47:55
那帮比的,吃的不比老王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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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12-30 10:09:54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17:}
我不表态了 只呵呵 路过了
玻璃棉卷毡www.sjzb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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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3-12-30 11:20:05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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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3-12-30 12:16:51
快过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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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3-12-30 13:39:01
罚的有点多了,老百姓一直生活在自己的行为习惯里,毕竟有些政策他们知道的不是很清楚。2000元,的确是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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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3-12-30 14:13:21
我每次从石岛回文登,经常在桥头看见这个人,偶尔还会买个兔子或野鸡,现在可惜了,没地方找这么正宗的野味吃了,公安真不注意群众的消费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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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3-12-30 14:33:01
土匪呀 土匪 没收了还能去哪里 就让那帮龟孙子吃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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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3-12-30 15:07:31
啥时候野兔野鸡都成保护动物了/? 以前高村野鸡横飞怎么没人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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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12-30 16:04:05 | 只看该作者
的确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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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3-12-30 16:29:24
游客 182.38.122.x 发表于 2013-12-30 15:07
啥时候野兔野鸡都成保护动物了/? 以前高村野鸡横飞怎么没人管啊?

那是圈养的,有保护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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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12-30 17:25:33 | 只看该作者
以前给私企打工的时候,老板每年都给这帮人送野味,要是没卖的拿什么送给他们吃。没收了可以吃免费的了。自力更生、丰衣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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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12-30 17:48:43 | 只看该作者
ding
顶顶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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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3-12-30 20:44:49
以后打个苍蝇,蚊子都要罚款,拘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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