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查看: 206505|回复: 0

“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宣判:打人者获刑1年半 当庭表示上诉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文登之窗官方微信

发表于 2019-7-10 10:5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活圈制作
dcab3166a58219ca8b4dbe3e46338bfa.jpg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  雷燕超 王清以)备受社会关注的“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一案,今日(7月10日)上午,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宣判,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常太(化名)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六个月,当庭表示上诉。
延伸阅读中国新闻周刊报道:
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被打教师未出庭,动手学生忆过去泣不成声
拦下那辆摩托车之前,常某把手机给了同行的朋友小潘,“给我拍着点。”开摩托车的是常某的初中班主任张某,他还没来得及回忆面前这位壮年男子是谁,就被常某打了一个耳光。
“还记不记得我?记不记得!以前咋削我的知不知道!”常某一边说,一边推搡、掌掴张某。
网络流传的1分多钟的视频中,常某一直情绪激动,断断续续地对张某实施殴打。张某似乎也认出了这个曾经的学生,他连说了几个“对不起”,并向常某解释多年前体罚他的原因:“当年年轻气盛。”
后来,在路人劝说下,常某停手,双方各自离开。张某受了点伤,但他并没有告诉家人自己遭到了学生殴打,因为“觉得丢人”。
没想到,这件让张某不愿提及的事情,在5个月之后用几乎刷屏的形式曝光在公众面前。
据常某朋友和家人的讲述,2018年7月,常某在打完老师后,将小潘为他拍下的视频,第一时间发给了初中的女同学,常某认为她也曾经是张某“棍棒教育”的受害者。
起初,该视频仅仅在常某的初中同学圈内小范围传播,常某叮嘱过大家:“不要传出去。”几个关系要好的同学还开玩笑:“你帮我们都报仇了。”
2018年12月,事情的发展让常某始料未及,常某打老师的视频开始在网络上疯狂传播。
据上游新闻报道,栾川县官方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27日,该视频的微博受众人数达6.8亿多人次。
张某任职的学校,于2018年12月16日向栾川警方递交了一份控告书:常某殴打谩骂老师,并且不以为忤,还蓄意进行录像和网上传播,是可忍孰不可忍。我们不希望因为此事处理的不当,让广大教师的心一冷再冷……
学校递交控告书的当日,张某向派出所报案。他对媒体说,现在这个事情已经由不得他了。
2018年12月20日,常某在工作地杭州被警方带走。
恩怨
事件发酵的直接导火索,是小潘帮常某拍下的视频。但更深层的原因,恐怕还要追溯到20年前。
那时常某正在念初中二年级,教英语的张某是班主任。
常某的一个初中同学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尽管她对张某印象不深,但张某对常某做的一件事情却让她至今记忆犹新。张某曾将一个木牌插在张某的脖子后面,“像对待劳改犯一样侮辱他。”
这件事也被常某的家人反复提起。“头还被按到讲台下,老师踹他十几次。”常某父亲称,原本不知道儿子曾遭遇这样的伤害,常某出事后,才听他的同学多次提到。“常某每次跟同学、朋友说到这,都要哭一顿。”
常某妻子接受新京报采访时则表示,常某至今还会梦见被老师殴打的场景,多次从噩梦中惊醒。

e9bcab50cda621ed2fed2f1d57f11238.jpg

图/微信公众号“栾川法院”


第一时间看到视频的常某初中同学小冰对媒体表示,当时自己“一下子就哭了”。她回忆被老师张某体罚的场景:“跟同学说句话就被扇两个耳光,不是身体上的疼,是伤你自尊。”
另一个初中同学则认为,这个视频传播率高,是因为他做了一件很多人想做但没敢做的事。“那个年代没有体罚这样的字眼,老师做什么都是为你好。”
和学校所认为的当街殴打老师“让广大教师寒心”有所不同,关于常某“20年后打老师”的报道,在社交媒体中引发热议。更有网友回忆少年时代被老师言语侮辱、体罚,至今留下心理阴影的事。
什么样的怨恨,能够持续20年?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马皑表示,假设老师当年真的有严重的体罚行为,对处于青春期的常某而言,当着同学的面丢脸,会给青少年心理发展带来很大的负面冲击。
“这种创伤,可能在一生中持续、反复地出现,严重的可能还会发展成为创伤症候群。”马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马皑认为,常某出现暴力行为的动机就是报复,目的是宣泄自己当年的情绪。“所以不光打了,还拍了视频,并且传播了,这样才能又报复,又让老师了解自己当年的感受。”
“另一方面,张某本身不打算追究,但是因为视频传播之后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没办法面对,所以才提告。这个其实心理机制是一样的,后面不接受和解也是如此。”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心理学教研室的教师沙晶莹则认为,根据社会学习理论,常某很有可能是通过观察老师的体罚行为,学会了采取攻击手段解决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文登之窗 ( 鲁ICP备09074927号-2 )  

GMT+8, 2024-3-29 18:56 , Processed in 0.436025 second(s), 4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