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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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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8 14:5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活圈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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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8日上午,解决城市建设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加快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文登新闻中心举行。文登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孙永卫局长、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文登分中心郑海娥主任出席了发布会。孙永卫局长通报我了我区解决城市建设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加快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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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永卫局长在通报中说:随着我区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建领域也遗留了一些矛盾纠纷,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的半拉子工程问题、业主入住多年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等都属于比较典型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周边县市,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问题成因复杂、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牵扯部门多,且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群众诉求比较强烈。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城市建设领域矛盾纠纷问题的化解,近年来,采取多种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烂尾项目相继盘活复工,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一些项目因为建设手续不全,拖欠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及税费等原因长期办不了不动产证,困扰购房群众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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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致群众无法办证的成因复杂,解决起来绝非易事,需要突破一些条条框框的限制,通盘考虑,认真谋划。2019年,区委、区政府决定下大力气解决困扰群众多年的办证问题,并且把解决群众办证问题作为2019年重点民生工程,重点推进,全力突破。

    我们这次工作总的原则是在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界定责任,分类研判的基础上,按照边办证、边追缴、边查处的思路,采取容缺、容缓、承诺、约谈等工作措施,灵活推进问题解决,分期、分批、分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具体来讲,就是对尚未完成政府性基金、税费清缴和开发建设手续不完善的项目,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和配套基本完善的前提下,把办理不动产权证、追缴税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开发建设手续分开进行。经部门联合认定会签且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项目,购房者确无责任并已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的,可持购房合同及契税征免材料等,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为加快推进工作开展,区里成立了城市建设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了相关部门单位骨干人员集中办公。前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我们已全面摸清全区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项目情况,找准了导致无法办证的主要根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安排,有序地组织开展好这项工作。

孙局长还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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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记者问无法办证的成因比较复杂,哪些问题列入这次工作的解决范围?

    答:2018年9月30日前,在全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因城中村改造遗留、项目建设单位经营不善、建设手续不完善导致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和欠缴政府性基金及有关税费等原因,造成购房者不动产权证无法办理的,列入解决范围。也就是说大多数无法办证的问题都将在此次工作中得到解决。但以下两种情况需着重说明一下,一是此次工作的前提要求是保证房屋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因此,有些项目要完成质量验收和消防验收后方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二是对土地抵押、房产查封以及有争议的房屋,必须先解除抵押查封,解决好争议后再按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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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记者问:此次解决群众办证问题,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主要流程有以下几步,一是提出申请,各镇街、管委应组织辖区内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责任主体提出项目认定申请,填写威海市解决历史遗留商品房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审查意见会签书,启动认定程序。二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和责任主体进行审查、确认。对开发建设单位不存在且无归属主管部门或无法履行相关手续的,由项目所在地镇街、管委为责任主体代办。三是部门会签,各主管部门应对项目的手续办理、质量安全、配套建设、税费缴纳、违法违规等情况予以核实说明,在收到会签书5个工作日内提出本部门处理意见并签章确认。四是研究通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会审后,提报领导小组研究通过。五是经研究通过的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会签书,并移交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用于不动产首次登记和群众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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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记者问:这项工作目前的进展是怎样的?群众对办证问题有疑问该如何咨询?

    答:本次工作是分项目、分批次进行的,目前,领导小组研究通过了先期解决的一些问题,正在有序组织实施,四月份主要解决已经办理房产证,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的问题。由于是分项目、分批次进行的,有的项目先解决,有的项目可能就稍微晚一点解决,稍微晚点解决的群众也不要过于着急,希望群众能够理解。我们相信,有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调度,有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一定能妥善解决好办证历史遗留问题。

    群众想反映自己所在项目无法办证的问题或对自己所在的项目何时能办证等问题有疑问,都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由于这项工作主要以各镇街为主体,存在问题的项目要申请办证,须经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具体办理,因此,具体咨询项目办证问题,可向项目所在地镇街、不动产登记部门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如下:天福办8935019、环山办8188507、龙山办8361377、金山管委8361057、开发区管委8360817、不动产登记中心8480102、领导小组办公室898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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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记者问:对问题项目的开发企业,比如拖欠税费导致无法办证的企业,如何处理?

    答:依法依规,维护公平,是我们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既要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又依法、按程序办事,不免除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对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项目税费追缴,主要涉及政府性基金及税费、罚没款等问题,由相应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追缴。对无能力缴纳但有可处置资产的,依法通过转让或拍卖相应资产的方式追缴;对既无能力缴纳又没有相应可处置资产的,先行办理不动产权证后,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对不主动申报、不积极配合或拒不配合解决问题的,由相关部门下发督办通知,约谈开发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对建设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缴纳税费、相关资产情况及开发建设行为进行核查,依法严肃处理。开发建设单位及人员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立案查处。将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实行部门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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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有记者问郑主任:对经过会签认定的项目,购房者申请办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郑海娥主任回答:通过会签认定的项目,开发企业或项目所在地镇街(管委)会在小区醒目位置张贴办证通知,告知业主集中办证的时间、需提供的材料等。购房者可在集中办理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行政审批中心(新一中对面)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
办证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测量报告、不动产权籍图;(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地税出具的税收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届时,我们将开辟绿色通道,单独设立窗口,专门受理按照会签认定程序申请办证的业主,并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确保业主尽早拿到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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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8 15: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办理不动产证的市民,终于见到光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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