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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收房注意哪些内容?如何发现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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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7 08:45: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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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可以拿到新房的钥匙了,切记不要被喜悦冲昏头脑,也许有一些隐藏问题出现在你的新房。这些问题可能在将来给你造成一些困惑。对于购置新房的业主来说,交房不是件简单的事情,尤其是第一次购置新房的业主,更应当注意交房手续、流程及注意事项。

1、各种收房资料要齐备

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新房购买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新房进行验收交接。新房业主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开发商指定的地点,查验新房,依法取得应当的书面文件。业主到现场收房时,必须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以下文件:

一、《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

二、房屋的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三、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出具的关于住房面积实测数据和公摊面积报告。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些文件,业主应该拒绝收房。

同时,业主查看收房条件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存在差异。查看《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时尤其注意着两点,一是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二是表内的各个分项是否备案。要关注面积问题,索要新房《面积实测表》,向新房开发商了解公摊面积大小及组成。如果没有这些文件或者缺少其中的任意一份时,一定要让开发商提供。

2、和开发商共同验收新房

购房者要和开发商共同验收新房,出现问题要当场让开发商进行书面解决协议,并书面约定开发商承诺解决的时间和责任。交接工作主要包括所交付的房屋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房屋质量和门窗是否和合同的约定一样,水电气等配套设施是否到位,其他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并且向开发商索取单独的“二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以及竣工后房屋水遇管线图,交纳尾款后,再领钥匙。

3、签收房文件时“留一手”

一些小区交房时,开发商要求业主必须把配套费用交齐后才让业主进房查看。提醒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应约定“交房时,应先验房然后签收房手续。”如当初合同没有这个约定,则可采取变通的方法,在收楼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等字样,这是防止之后验房房子出现问题开发商推卸责任,万一验房出现什么情况,也可保护自己的权益

4、提防协议陷阱

一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的心理设置圈套,在办理交接时要求购房者签署对购房者不利的协议。当买房进展到新房交房的时候,提醒购房者注意:协议一旦签署,就具备法律效力,一定要保障好自己的权益。

5、明确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开发商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已选聘了物业,购房者应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现实中开发商为促销根据购房者的要求承诺不同的物业费标准。总之,在新房交房时一定要认真查验,此外签字的手续较多,一定要看好内容,不要着急。这样才能让你更快地办理完新房交房的全部流程。

6、其它的注意事项

购房者要注意收房期限,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者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相应的风险责任及税费。另外就是一些物业要求提前交物业费,这里你要清楚,在未收房前,你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

以上就是大家要了解的关于新房收房注意事项的知识,方便大家以后在新房收房的时候不会因为兴奋或者大意忘记一些收房注意事项而引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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