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涛 曲馨宇)2019年12月21日一大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于春柏和班子成员们就来到天福阳光大集现场调研。
现场有周边居民反映,“这个大集第一个是吵,再就是出行方面受影响,车开不出去”“现在环境整治要求这么严格,最好是不要这个集市”……
然而,这个已经存在十多年的城中“大集”,想彻底取消并非易事,其中涉及有大集摊点的分流安置问题,有天福、环山属地镇街、社区的支持与配合问题,有管理单位的利益得失问题等等。因此,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非常关键。
随后,于春柏来到大集的管理方——天福蔬菜批发市场物业公司详细了解相关情况。该公司每年收取相关费用大约40万元,大集的取消对公司来说是个不小损失。对此,于春柏耐心地解释相关政策,争取物业公司的理解支持。
于春柏说:“损失这些收入对村里来说确实不舍得,但是大集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出现路面破损、交通堵塞、噪音扰民等诸多问题。附近居民反映了很长时间,我们要从大局出发,配合着把集市撤除,让周边老百姓清亮清亮。”最终,天福蔬菜批发市场物业公司负责人同意了。
由于大集涉及到二三百名流动摊贩的利益,有很多摊主提前预交了大集卫生费,做好退费工作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环节。对此,于春柏表示:“物业公司要将原来收的费用,抓紧时间退给人家,多收了几个月的都退给人家,我们执法人员从下周开始再跟踪一下退费情况。”
现场调研后的第二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天福阳光大集取消的相关事宜。经过一番讨论,会议制定出取消大集的方案,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天福阳光大集。
于春柏说:“天福集市撤销这个问题时间紧、任务重,大家要按照刚才班子成员分工,分头落实,抓紧行动,对工作进展情况我要一天一调度,对于推进中遇到什么问题,随时跟我沟通。” 会后,取消天福阳光大集的行动正式展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媒体发布“取消通告”,同时印制宣传资料,利用剩下的“集日”时间向经营摊主发放,耐心细致做好工作。在逐一告知业主的时候,工作人员了解到有一位卖水果的业户是残疾人,集市取消对他一家的收入有直接影响。针对这种实际情况,于春柏积极想办法把他安置到新的固定场所。
转眼到了2020年1月3日,农历腊月初九。以往进了腊月的门儿,大集来往的人比以往更多,交通也就更加拥挤。而现在取而代之的是通畅的街道,整洁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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