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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姚灿 通讯员 芦永明 李相辉)日前,天福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辖区走访登记时,发现有部分房东没有到公安机关进行租赁房屋登记,并对15家没有登记的房东依法进行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的,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警提示,将自己的房屋出租时一定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登记,让派出所民警帮助甄别承租人的身份。如果不进行登记,一旦被民警查处,不仅要接受处罚,还会留下案底,从而会影响个人的诚信记录,切莫因小失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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