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玮祥 通讯员 于海锋)苯丙酮尿酸症是一种遗传代谢性疾病,临床表现生长发育、智力发育迟缓,大多数患者可采取特殊饮食治疗,严重者需药物治疗,给不少家庭造成不小的负担。
此前,我区已将苯丙酮尿酸症纳入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并对发生的符合临床路径或相关技术规范的诊查、治疗和药品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还对特殊治疗食品进行市级妇幼保健事业专项资金补助。自今年1月1日起,又将苯丙酮尿酸症所需特殊治疗食品费用纳入我区医疗救助支付范围。
据了解,新规在以上保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将苯丙酮尿酸症所需特殊治疗食品费纳入医疗救助支付范围,即对18岁及以下患者按75%比例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额度1.5万元;18岁以上患者按70%比例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额度1.2万元。其中,0-6岁参保居民因苯丙酮尿酸症所需特殊治疗食品费用先由市妇幼保健事业专项资金按原政策进行补助后,再纳入医疗救助支付范围。
按照新规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患者符合保障范围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和医疗救助范围,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妇幼保健事业专项资金补助与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个人只承担自付费用,其他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大病保险承办服务机构、财政部门与协议定点机构进行结算。同时,建立医疗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