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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17日至6月15日,区委巡察组对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4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37个问题,并提出6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在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动员,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刘军同志担任组长,党组成员郑开永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及产生原因,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对整改工作进行了细化分工。逐项明确具体责任人、责任领导、负责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要求全局上下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刻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的办法,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高,党的领导弱化 1、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拟定改革方案。拟定组建机关后勤服务综合改革方案(意见稿),积极稳妥推进3个下属事业单位改革。 (2)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给予政策支持,合理设置编制和经费保障模式,达到提高机关后勤服务质量和标准、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维护社会稳定等多赢效果。 (3)推进公车制度改革和服务保障。结合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进一步完善公车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公车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工作。 2、关于落实党组会议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完善制度保障。修订完善了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等规范性制度,以制度的刚性保障局党组会议制度的严格落实。 (2)落实专人负责。设置局党组会议秘书,办公室主任列席参加局党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月度党组会议清单,并做好党组会议记录等会务秘书工作。 (3)长期遵守坚持。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明晰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界限,严格落实局党组会议议题及会议规程,严格杜绝以局长办公会议代替局党组会议,并形成固定制度,长期坚持。 3、关于制发党内文件不规范的问题 (1)刻制局党组印章。按规定要求刻制了“中国共产党威海市文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印章一枚。 (2)印制红头并规范制文。印制了“中共威海市文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文件”文件头并设立“威文事管党发”文号,并严格按要求制发党内红头文件,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发文工作和印章管理,并建立文件收发登记簿和印章使用登记簿。 4、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1)落实专人记录。安排办公室主任列席局党组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等会务秘书工作。 (2)配齐记录装备。分别设置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会议记录本、局长办公会议记录本,分别记录,为会务秘书配备录音笔等办公用品,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3)遵守制文规范。根据局党组会议需要,凡应当制发会议纪要的需会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5、关于推进重要领域改革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1)落实发展第一要务。对机关物业管理所、机关印刷所加强内部管理和挖潜,扩展业务,增加单位收入,解决经营困难。 (2)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支持,加快推进机关物业管理所和机关印刷所事业单位综合改革。 (二)党建主体责任缺位,党的建设缺失 1、关于党建工作缺少统领力的问题 (1)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政治站位,落实局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局党组班子成员配备党建工作日记本,落实工作痕迹管理制度。 (2)编制党建规划并严格执行。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编制2018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长期制度,并严格执行和长期坚持。 2、关于抓党建工作规范性缺失的问题 (1)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已申请组织人事部门给予调配专职党务干部,从根本上解决无专职党务干部配备的问题。 (2)强化干部能力提升。9月份对现有兼职党务干部进行了党务管理知识业务培训,强化提高党务管理知识,提高党务工作水平。 3、关于支部建设存短板的问题 (1)配优配强支部班子。结合区机关物业管理所、区机关印刷所单位现状和党支部班子情况,9月份对两个支部班子按程序进行配优配强,新增加年轻懂电脑支部委员,提高下属党支部网上管理水平。 (2)落实党建“一岗双责”。局党组抓党建工作重点向下属单位倾斜,班子成员每季度到基层支部指导、督导一次党建工作,并建立长期制度。 (3)理顺党员组织关系。配合机关后勤服务机构改革,党员组织关系及党支部重新理顺。 4、关于班子建设缺位的问题 (1)党支部增配纪检委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下属党支部届中选配纪检委员,经上级党委批准后党员大会公告,确保全体党员知晓。 (2)抓常抓长强班子。局党组严格落实抓基层党支部主体责任,每季度督导检查一次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党委要求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尤其是抓好党支部班子建设这个“牛鼻子”,经几个月的抓常和抓长,班子战斗力和凝聚力明显提升。 5、关于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理顺调整党员组织关系。理顺局党总支内部党员组织关系,已将选派担任下属单位党支部书记的局机关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往任职党支部。 (2)落实党务管理刚性制度。党支部组织委员刚性遵守党务管理制度,责任到人,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调动3日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并长期坚持。 6、关于党建主体责任不清的问题 (1)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局党组党建主体责任。 (2)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局党组党建主体责任,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长期坚持。 (3)重点倾斜督导。对机关物业管理所、机关印刷所党支部进行重点督导,分管党组成员、副局长每周定期督导、每月不定期到单位指导开展党建工作;邀请机关工委到单位督导,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到先进单位参观学习,全面提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7、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滞后的问题 (1)提升党课教育。局党支部每月开展一次党课教育,每季度举办一次对后备力量的教育、培养,积极引导优秀青年干部加入党组织。 (2)重点培养发展。安排党员采取“多对一”的形式对思想品德好、工作突出的年轻有为同志进行重点培养,9月14日经多年培养已确定一位同志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并参加区委党校9月27日至29日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 8、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1)全面学习党费管理规定。9月14日组织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 (2)全面核实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对个别党员党费收缴基数、比例不准确的重新进行核实,严格按标准收缴。 (3)全面落实组织委员责任。局党组对于以前未按标准收缴党费问题的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教育,以后发生不按标准收缴、使用、管理党费的行为实行问责,追究当事人责任。 9、关于党组织生活记录不完整的问题 (1)集中培训。9月14日对党员进行集中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的思想认识和自觉性。 (2)落实责任。各支部严格按照上级党委要求,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定期组织党员严肃、规范地开展好组织生活,落实班子和书记主体责任。 (3)纠错问责。规范组织生活记录和痕迹管理,已纠正个别党员组织生活记录代写问题。局党总支每月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 10、关于组织生活会存档资料不规范的问题 (1)强化培训。局党组8、9两个月共组织4期兼职党务干部党务知识培训;6月28日组织部分党务干部参加区直机关工委集体参观学习民政、住建、新闻中心、交通等先进单位党务管理学习。采取内部培养和外出学习参观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养和工作能力的提升。 (2)重点督导。严格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加强对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会前、会中、会后工作指导和监督。 (3)教育提高。对发生的个别党支部、个别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抄袭问题进行批评教育,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1、关于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1)落实党课制度。局党组书记、总支书记、支部书记每半年开讲一次党课,已开讲10次党课,潜移默化地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 (2)开展教育有针对性。对年轻党员干部多采取线上宣传教育、对退休及年龄较大党员干部多开展线下教育,确保党员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纪基本知识应知应会。 (3)测试学习效果。9月14日,结合区纪委监委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测试工作要求,按要求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进行一次闭卷考试,平均分95分以上,达到监督学习效果目的。 12、关于党建资料缺失的问题 (1)完善制度。建立党建档案、资料移交登记制度,办公室设置档案资料移交登记簿,确保档案材料流动有据可查,档案资料保管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2)启动倒查机制。安排办公室对以前形成的党建材料启动倒查机制,认真进行查找,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对以后发生档案、资料丢失的直接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纪律规矩执行不严,管党治党宽松软 1、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统领力不够的问题 (1)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编制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局党组同下属单位负责人、全体党员干部统一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保证书。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督导,记录在“两个责任”个人记录本,实行轨迹管理并长期坚持。 2、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流于形式的问题 (1)落实责任。8月16日组织班子成员全面认真学习落实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文件精神。 (2)履职记录。局党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记录个人落实“两个责任”履职活动记录。 (3)谈心谈话。局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提醒20人次,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防微杜渐。 3、关于干部队伍管理松散的问题 (1)约谈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分别同机关物业管理所、机关印刷所负责人就机关物业管理所、机关印刷所个别不遵守工作纪律现象进行了约谈,要求管好自己的人,不再发生违反工作纪律现象;分管政工副局长分别对局机关出现的违反请销假制度的个别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杜绝同类问题发生。 (2)集中整治。利用8月份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集体学习《机关事务管理局规范化管理制度》,重申工作纪律,教育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组织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发现问题随时通报,决不姑息迁就,守好纪律的刚性底线。 (3)完善制度。修订完善外出登记、请销假制度。 4、关于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不够的问题 (1)严格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党员干部工作8小时外发生重大影响事件并涉嫌违法违纪的,必须24小时内报告单位、报告局党组,否则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2)强化党性教育和刚性制度。每月对党员干部开展一次加强党性修养和个人品德修养教育,做到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时间外一个样,并严格遵章守纪,不违法违纪。 5、关于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的问题 (1)收缴会员会费。8月30日已按标准足额收缴工会会员会费,按标准计提单位工会经费,提高单位工会经费保障。 (2)严格执行工会福利报账制度。单位职工福利严格从单位工会经费账内报销,严禁违规到机关食堂报销入账。 (3)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给予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7月26日,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将有关责任人员调整工作岗位。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有制度不落实 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的问题 (1)认识再提高。7月2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进一步完善《机关事务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规范并明确“三重一大”集体研究事项,并严格按细则规定执行。 (2)措施更具体。建立“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及集体研究记录本,由局党组会务秘书负责整理和记录。记录详实,有据可查,体现出研究决策的过程和每名班子成员意见,确保有迹可循。 2、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问题 (1)明确操作规范。规范并明确“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告、事中参与、事后备案工作程序和要求,并严格落实。 (2)落实痕迹管理。局党组严格按照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规范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工作,接受进驻现场监督或备案监督,并做好书面报告和工作记录,不得以电话口头报告形式报告。8月9日、9月26日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并监督局党组民主生活会。 (五)执行廉洁纪律不力,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1、关于差旅费报销不合规的问题 (1)规范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差旅费报销实行单次、据实报销入账,杜绝凑大堆混报,杜绝发生违规报销差旅费现象。 (2)落实责任。实行单位报账员差旅费报销责任人制度,严格把关审核,缺少审批单、发票等附件明细一律不予报销入账。 2、关于大额提现付现且跨年度记账的问题 (1)业务培训提高。8月份分两批次组织安排全部财务工作人员参加区财政组织的财务管理、财经政策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账务管理业务水平。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科严格执行千元内现金报账制度,除发放个人工资、补助类、机关食堂采购个人食材及经主要负责人批准现金支付的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大额付现。 3、关于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1)明确固定资产处置规范。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处置资产净值收入与处置费用两条线制度,不得再发生以处置资产抵顶处置费用的简化做法。 (2)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财务工作人员业务工作培训,提高账务管理和服务水平。年内已安排财务科3名工作人员参加区委党校培训班接受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4、关于工会经费拨缴不到位的问题 (1)经费保障。局财务科于8月30日按标准计提单位工会经费,按规定划拨办公经费补充工会经费。 (2)专款专用。局工会严格执行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确保工会经费专款专用。 5、关于不合规票据入账的问题 (1)业务培训。采取请上门、走出去的方式对财务科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8月份分两批组织财务人员到区委党校接受年度会计培训,提高账务管理水平。 (2)严格把关。财务科加强对报销入账票据合法合规性的审查,对不合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入账。 (六)工作缺乏严谨细致,机关事务管理漏洞较多 1、关于现金管理存在一定漏洞和隐患的问题 (1)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 (2)开展提醒谈话。由局党组书记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规范现金管理。 (3)例外处置原则。对于工作要求确需提前现金付款的,需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 (4)推进岗位轮换。财务科增加会计人员后,及时对现有现金管理人员进行岗位调整,现金会计实行轮岗制。 2、关于事业支出科目分类,无法查询到真实的业务记录的问题 (1)梳理账务科目。局财务科对现有账务科目进行梳理,严格按照财政、审计部门关于财务科目设置及分类要求进行分类、记账。 (2)专家审查指导。巡察反馈后及时邀请财政、审计部门来局审查和指导账务工作,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设置科目,真实、规范记账,均真实记录事业支出。 3、关于暂存款、暂付款科目设置的问题 (1)会计培训。加强财会人员业务技能学习,定期组织会计人员参加财务会计继续教育。8月份安排财会人员分两批次参加区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 (2)审计督导。8月16日邀请审计局专家对局代账单位账簿进行了内部管理审计,坚持每年组织两次内部审计,确保财务账簿科目设置规范、记账正确。 4、关于公务卡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完善财务制度。财务科完善并设置“公务卡暂付”账务科目,规范公务卡账务处理。 (2)规范公务结算。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有关公务卡管理、使用及账务管理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结算。坚持公务活动公务卡结算是原则,不使用公务卡结算是例外。特殊公务活动不能正常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需经局主要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 5、关于年终结余结转不正确,无法反映本单位实际的年终结余数的问题 专项经费特殊处置。经联系沟通区财政部门,因个别代账单位专项经费年度不能结清,无法转入经费结余科目,代账单位专项经费确需要跨年度使用的,经财政部门同意,剩余经费可以不结余上交,做到账目清楚,方便审核。 6、关于公车户头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开展专项检查。8月份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各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数据信息报送的核查力度,对误报、瞒报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稳妥解决遗留问题。结合今年下半年启动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全部理清保留车辆及取消车辆,确保按编制管理使用。一揽子解决历史遗留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户头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7、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1)批评教育。对发现的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进行事后补签,现已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能力提高。通过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全面提高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工作能力,盖章时严格审查合同内容、合同格式项目。 (3)落实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责任,业务科室、单位形成的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盖章时,双方进行规范性审查签字。不符合要求的合同办公室不予盖章退回;因审查不认真盖章存档或存档资料丢失,追究印章管理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责任。 8、关于机关食堂管理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1)干部调整。调整机关食堂负责人,加强机关食堂规范化管理。 (2)定点配送。实行食材定点配送制,规避采购人员廉政风险。 (3)促进服务。强化机关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工作主动性教育管理,局里每月开展一次服务技能、服务意识教育,提高机关食堂窗口单位服务满意度。 三、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采取多种形式学习,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切实增强班子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不折不扣贯彻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工作执行力,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学习贯彻新《党章》、党的纪律、准则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全面坚决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两个责任”。坚持把加强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硬。抓好局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着力提高班子领导水平,解决好局党组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全面落实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经常与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干部思想动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发现问题苗头和隐患及时提醒纠正,确保各自分管领域不出问题。 (三)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代账管理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不折不扣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规范局机关及各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彻底杜绝大额提现付现、跨年度记账、库存现金负数、不合规票据入账等违反财经政策法规行为。按照区委《关于推动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加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完善被代账单位财务制度执行和监督机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局代账单位报账流程及规则》、《机关事务管理局代账单位报账员工作制度》等长效制度,切实加强对代账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被代账单位财务制度执行和监督机制。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果激发机关事务发展新动能。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已作出部署的,强力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同时,把抓好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文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建、事务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自身存在的管党治党不严、管理粗放等问题,真正做到以整改稳增长、促改革、强管控,激发机关事务发展新动能,不断推进机关事务大改进、大提高、大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1-8452298;来信地址:威海市文登区文山路30号;电子邮箱:wdjgswglj@163.com。 威海市文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18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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