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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于 潇)4月3日,区总工会、人社局、工商联联合举行2018年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启动仪式,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精神,深入实施《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推动实现工资集体协商的“扩面”与“提质”。 会上,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宣读了《关于开展2018年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的通知》。通知要求,从3月15日起至5月15日,集中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重点是对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协商程序不规范的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还就工资集体协商内容与程序、集体合同的审查与备案等业务知识对参与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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