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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下设的派出机构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环山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宋村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葛家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张家产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大水泊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天福税务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龙山税务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南海新区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为确保税收业务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派出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环山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宋村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葛家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张家产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大水泊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天福税务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龙山税务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南海新区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自挂牌之日起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原文登区国家税务局派出机构和原威海市地方税务局文登分局派出机构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二、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包括实体化办税厅、网上税务局、自助办税、第三方办税在内的全部办税缴费服务的实施。结合“前店后厂”的设置要求,实现简易处罚和纳税人发起涉税事项从受理到调查核实、审核审批、办结出件的一站式办理;进一步优化窗口设置,在实现“一窗通办”的基础上,开设注销登记、新办纳税人服务专区等专业窗口,提高办税效率。 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文登区政务中心),邮编:264400。 三、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全区房地产企业、“千户集团”企业(集团),金融保险、邮政电信企业税收的征收和服务工作;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征收和服务工作(南海新区除外)。 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威海市文登区昆嵛路北1号,邮编:264400。 四、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环山税务分局负责环山办事处、米山镇辖区内税收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千户集团”企业(集团)、重点税源企业、金融保险、邮政电信、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环山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威海市文登区昆嵛路北1号,邮政编码:264400。 五、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宋村税务分局负责宋村镇、泽头镇、泽库镇辖区内税收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千户集团”企业(集团)、重点税源企业、金融保险、邮政电信、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宋村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威海市文登区宋村镇驻地昌兴路北,邮政编码:264400。 六、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葛家税务分局负责葛家镇、界石镇辖区内税收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千户集团”企业(集团)、重点税源企业、金融保险、邮政电信、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葛家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威海市文登区天福路288号(临),邮政编码:264400。 七、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张家产税务分局负责张家产镇、侯家镇、埠口港辖区内税收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千户集团”企业(集团)、重点税源企业、金融保险、邮政电信、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张家产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天沐路2号,邮政编码:264400。 八、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大水泊税务分局负责大水泊镇、高村镇辖区内税收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千户集团”企业(集团)、重点税源企业、金融保险、邮政电信、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大水泊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威海市文登区天福路288号(临),邮政编码:264400。 九、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天福税务所负责天福办事处辖区内税收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千户集团”企业(集团)、重点税源企业、金融保险、邮政电信、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天福税务所办公地点:威海市文登区天福路288号,邮政编码:264400。 十、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龙山税务所负责龙山办事处辖区内税收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千户集团”企业(集团)、重点税源企业、金融保险、邮政电信、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龙山税务所办公地点:威海市文登区昆嵛路北1号,邮政编码:264400。 十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南海新区税务分局负责南海新区(含小观镇)所属范围内税收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南海新区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威海市南海新区蓝创大厦东政务中心,邮政编码:264400。 十二、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负责经济开发区(含文登营镇、金山管委)辖区内税收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千户集团”企业(集团)、重点税源企业、金融保险、邮政电信、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威海市文登区昆嵛路北1号,邮政编码:264400。 十三、税源管理股负责全区重点税源企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南海新区除外)。 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税源管理股办公地点:威海市文登区昆嵛路北1号,邮政编码:264400。 行政相对人等对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十四、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环山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宋村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葛家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张家产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大水泊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天福税务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龙山税务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南海新区税务分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自挂牌之日起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威海市文登区国家税务局、原威海市地方税务局文登分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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