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于群荟 通讯员 史丽丽)9月25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张某等14名被告人分别被指控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名。这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区首起进入审判程序的涉恶案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3月以来,被告人张某先后纠集被告人张某某、王某某、孙某某、宋某某为骨干成员及数名外来务工人员为一般成员,成立所谓的“护海大队”,其成员分工明确,统一着迷彩服,在文登区泽库镇前岛村西南方18宗海域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被告人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被告人张某组织下,“护海大队”借口影响底播蛤苗生长,驾乘登陆艇、铁皮船等,携带镐棒、啤酒瓶等工具,对进入其所谓承包海域和临近区域的捕捞作业船只采取非法扣押、暴力威胁等手段索要钱财、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强买强卖,作案数十起,非法获取经济利益,严重危害了海上社会治安,破坏了当地海上渔业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威海市文登区、乳山市、荣成市等地渔民中造成恶劣影响。
该案件系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案情复杂,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