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2日,市民张先生致电区长公开电话,反映龙都丽景小区高层建筑存在消防隐患无人管的现象,其中,部分单元门口存放着大量电动车,居民们担心安全问题。
接到区长公开电话反馈的信息后,公安部门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民警到该小区落实。经与物业管理企业沟通,民警逐个楼道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
本报1月30日刊登了《电动车,我把“你”放在哪儿好呢?》的长篇调查新闻,对楼道停放电动车安全问题进行全面分析介绍。
据了解,早在2017年10月15日,区公安分局就正式下发了《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关于严格管控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通告》,广泛张贴在各居民小区的宣传栏里。通告指出,走道、门厅、楼梯间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
2017年12月,公安部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山东省公安厅也于2017年12月下旬发布《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电动车的停放充电问题被高度重视。社区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清理违规停放的电动车,如不清理公安机关将依照《消防法》对相关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罚。(吴玮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