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门前三包”工作,不仅利于打造宜居的生活环境,也是改善城市容貌,提高城市形象的重要途径。前几天给大家介绍了文登出台新“三包”规定的背景和原因。那么新的规定和以往有哪些不同,又有哪些具体要求?咱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过去的“三包”是指包卫生、包绿化、包容貌秩序。由于“包绿化”这一要求专业性比较强,所以在新的规定中删除了“包绿化”的内容。这样,新“三包”就修改为“包卫生、包容貌、包秩序”三项内容。新的规定在适用范围、责任内容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区城管执法局城区执法大队大队长刘万主介绍,新修订的“门前三包”,一是责任更明确了,对责任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曝光,并给予相应处罚。同时,对各相关部门的责任也进行了划分,明确了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二是操作性更强了。之前的“门前三包”工作主要由城管执法局一家与责任单位签订三包责任书,现在整合了市场监管、食药监、公安、办事处和城管执法等单位的合力,共同推进“门前三包”工作,力度更大了。 “包卫生”的具体标准是:责任区地面包括绿地无污迹及垃圾杂物。墙面保持整洁美观,玻璃墙体明亮,楼顶、屋面无杂物,阳台、门窗保持洁净。冬季积雪和雨后淤泥及时清除。 “包容貌”的具体标准是: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或构筑物外立面整洁,按规定设置门店招牌,做到无破损和功能齐全,有损坏的,应当在五日内修复;建筑物或构筑物外立面、玻璃橱窗内外及公共区域内的树木上无违法张贴、涂写、刻画、晾晒、悬挂等;商铺门前无私自设置遮阳篷,确需设置遮阳篷的必须经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规划,做到整洁美观,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包秩序”的具体标准是:无店外经营,无违法占用道路、公共区域进行生产加工、摆摊设点、设置广告牌、宣传促销、堆放杂物等行为;无违法占道停放汽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门前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无擅自拆除、占用或移位市政公共设施,损坏绿化树木行为;无油烟污染和噪音扰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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