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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区房管局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保护人民群众合理自住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一是自查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区房管局备案。二是检查阶段,区房管局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实地检查。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认购、预订、排号等任何形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等费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可售房源未一次性向社会公开销售以及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未按规定公示开发企业及项目简介、合同示范文本、预售许可证等。三是抽查阶段,市住建局将派出检查组,随机抽取房地产企业进行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区房管局将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或消极对待的,将从严、从快惩处,限制预售和网签资格。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整改落实消极的,取消其预售许可、网签资格。 (于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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