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于群荟 通讯员 李海波 杨 帆)从12月1日起,我省开始征收水资源税。区水利局抓住时机,大力推广高新节水技术,对200亩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效节水水肥一体化灌溉,每亩补助标准为1000元,全面推进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生产效率。
区水利局负责人介绍,水资源税通过实行差别化税收和相关减免税政策,既抑制不合理用水行为,又不影响正常的、合理的用水需求。对合理的农业生产取用水量予以免税,超过限额部分从低征税,强化广大农民的节约用水意识,促进转变传统的农业灌溉方式。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山东省下发了《关于加快节水农业和水肥一体化的意见》,省水利厅每年对高效节水水肥一体化灌溉工程采取省级扶持政策。据了解,扶持政策主要是针对在工商部门注册、具备资金筹措能力和工程管护能力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约化、规模化种植规模要达到200亩以上。
我区是一个资源型缺水城市,做好节水工作对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享受水肥一体化优惠政策需先干后补,每亩补助标准为1000元,已经享受过补助的不再纳入补助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