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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小孩上幼儿园保教费报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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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6 10: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圈制作
近日,威海市文登区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文登区幼儿园收费项目、民办园收费管理形式、报销等政策作出新的规定。今后,幼儿园收费政策中取消“公办性质幼儿园”这一名称,幼儿园收费项目中将新增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项目。幼儿父母一方在职,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保教费可全额报销。《通知》自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8月31日。
父母一方在职即可最高报销350元
在幼儿保教费报销方面,《通知》规定,独生子女及计划内生育的,报销保教费,报销标准为:市级示范园及以上级别幼儿园按每生每月350元的标准报销,其他幼儿园按相应等级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报销。
本次政策调整后,报销政策更加人性化。幼儿父母一方为在职职工,幼儿在本地入园、所的,由原来的在职一方报销一半改为全部报销,有利于减轻幼儿家庭负担。
具体政策为:幼儿父母同在本地工作,双方单位各报销一半;父母一方在本地工作,另一方在外地工作的(含在外地的现役军人),其子女在本地入园的,由在本地工作的一方所在单位全部报销;父母一方为在职职工,幼儿在本地入园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部报销;丧偶或者离婚的,其子女入园的,由领养一方所在单位全部报销。
终于晴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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