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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男扮女装去相亲诈骗 面对民警语无伦次 [打印本页]

作者: 快乐逍遥    时间: 2017-7-17 15:18
标题: 男子男扮女装去相亲诈骗 面对民警语无伦次

男扮女装搞诈骗,不慎露馅被抓了!

近日,咱们长垣发生了一起稀罕事——有人以相亲为名实施诈骗。这有啥稀罕?因为诈骗的这人稀罕!您且随着小编往下看~

2017年7月4日,芦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芦岗乡某饭店以相亲为名诈骗钱财。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发现现场有一年龄40岁左右的“女子”,经盘问,该“女子”语无伦次,且拒不提供其真实信息。民警将其带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女子”陈某实为男性,湖南衡阳人。

7月4日,陈某头戴假发、身穿女性服装、浓妆艳抹假冒女性与受害人李某相亲并诈骗其钱财。目前陈某因涉嫌诈骗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步一侦办中。

——“每日学法”分割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编辑:郑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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