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315”不仅是消费者的盛大节日,更是消费者权益的“提醒日”。2013年10月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保护个人信息做了明确的规定。引进了“后悔权”制度,进一步完善“三包”制度、规范格式条款、规定缺陷产品召回、公益诉讼和举证责任倒置等制度。对于消费者遭遇网购陷阱、维权举证难、个人信息被泄露等诸多问题将有望从法律层面得以解决。虽然政策已经出台一年,但是很多消费者还是对政策不是那么熟悉,就让小编带你解读3.15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点击下面图片获得大图观看
【小知识】
一、作为一名消费者,您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吗?
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面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
1、安全保障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悉真情权。(或称知情权、了解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获得赔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依法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知识获取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维护尊严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
消费者有权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建议,对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