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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蔬菜大棚,修公路占用,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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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3-8-26 09:55:55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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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省级公路,我有2个蔬菜大棚,占地2亩,政府如何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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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14:15:38 | 只看该作者
这种占地补偿是有统一依据和标准的,不会针对你的2亩地而改变。
  征地补偿费项目和标准(原则规定)
1、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三项。前两项补偿给村集体,后一项补偿给实际建设和种植者。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具体补偿标准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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