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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个房子我老婆有份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7-21 15:19
标题: 这个房子我老婆有份吗?
这个房子我老婆有份吗?,我和老婆结婚前房子已经办理好按揭手续,并已经月供一年多了.
作者: 律师    时间: 2013-7-22 18:28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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