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男子酒后燃放B级烟花身亡 摊主卖禁售产品获刑

2013-6-4 14:04| 发布者: 五月| 查看: 778| 评论: 0

摘要: 男子放B级烟花身亡   摊主及供货商被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判处缓刑   本报讯 (记者朱燕)去年除夕夜,一男子酒后燃放B级以上的礼花弹时,不幸身亡。近日,销售该礼花弹的摊主信某及供货商余某,被以 ...

男子放B级烟花身亡

  摊主及供货商被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判处缓刑

  本报讯 (记者朱燕)去年除夕夜,一男子酒后燃放B级以上的礼花弹时,不幸身亡。近日,销售该礼花弹的摊主信某及供货商余某,被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判处缓刑。

  醉男放礼花当场身亡

  2011年除夕夜,刘某和弟弟在平谷自家院内燃放爆竹,不幸被礼花弹炸伤。120急救车赶来时,刘某已死亡。

  经警方调查,刘某燃放的爆竹属于B级以上礼花弹,按北京烟花爆竹燃放规定,A、B两个级别的烟花爆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燃放。

  随后,销售礼花弹的烟花摊主信某、向信某供货的余某被警方控制,后被检方诉至法院。

  摊主及供货商获缓刑

  庭审中,信某称,他拥有安全从业资格证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但他销售给刘某的属禁售产品。

  信某的律师说,警方检测显示,死者刘某的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190多毫克,其死亡后果的直接原因是燃放时属于醉酒状态,且使用燃放方法不正确。另外,礼花弹的燃放警示语中明确表明,严禁酒后燃放。

  据了解,事后,信某给予了刘家60万余元赔偿金,刘家表示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平谷法院认为,信某、余某明知其产品未达到保障人身安全的标准,仍继续销售,已构成犯罪,二人应被追究刑责。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Archiver|文登之窗 ( 鲁ICP备09074927号-2 )  

GMT+8, 2024-5-6 17:52 , Processed in 0.289016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